哪些物品属于易燃易爆品?防雷检测作业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对以爆炸、燃烧、助燃为主要理化危险特性的化学品约定俗成的称谓。作为消防行业从业者,提起易燃易爆物品通常会想到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品。 根据国家标准《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GB13690-2009)的规定,化学品危险性分为理化危险、健康危险和环境危险。按理化危险的分类,主要分为爆炸物、易燃气体、易燃气溶胶(易燃气雾剂)、氧化性气体、压力下气体(加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自燃液体、自燃固体、自热物质或混合物、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氧化性液体、氧化性固体、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剂16类。
而行业标准《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第1部分:火灾危险性分级》(XF/T 536.1—2013),将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Ⅰ级火灾危险性为最髙),把符合火灾危险性分级方法要求的易燃气体、易燃气雾剂、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 和有机过氧化物等统称为易燃易爆危险品。 比如易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10%,或不论爆炸下限如何,爆炸极限范围大于或等于12个百分点,火灾危险性级别为Ⅰ级;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10%并小于或等于13%,且爆炸极限范围小于12个百分点,火灾危险性级别为Ⅱ级。 比如易燃液体,初沸点小于等于35℃的,火灾危险性级别为Ⅰ级;闪点 小于23℃且初沸点大于35℃的,火灾危险性级别为Ⅱ级;闪点大于等于23℃并小于等于35℃,且初沸点大于35℃,或闪点大于35℃并小于等于60℃,初沸点大于35℃且持续燃烧的,火灾危险性级别为Ⅲ级。 其他的如易燃气雾剂、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及有机过氧化物等,也都有具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级方法。
防雷检测作业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对于一些充满了易燃易爆品的场所,在进行检测防雷装置接地电阻的具体数值的时候,要注意的地方在于不得选择下雨的天气并且地面上不得有积水,否则会影响测量的精度。
(2)在检测过程中,检测人员一定要穿戴专业的防护服。而且在检测之前,检测人员要对检测的地点进行充分的了解,弄清楚安全出口以及一些安装装置的位置,而且要注意在工作期间手机不可以携带,包括无线电设备以及任何可以引发火花的装置都是不被允许的。相应的检测工具必须属于防爆类型的。
(3)在检测之前要进行充足的准备,准备工作包括检查检测设备是否正常,检测人员的防护措施是否出现损坏,检测天气是否符合条件,地面上是否有积水等等。一旦有一个条件不符合,检测就不能够进行。在检测一些高空场所时,要严格根据相关规定,避免工作过程中有物体从高处落下砸伤行人,检测仪器要妥善安排。
总的来说,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场所的相关防雷安全检测工作做好,是非常关键的。在进行防雷安全检测的过程中,要确保检测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所以,必须要不断完善相关的防雷措施,保证防雷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从而给人们的安全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