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构是省气象局认可的防雷检测权威机构,具有防雷检测资质,为保证本单位技术检验的质量和公正性,特作如下声明:
1、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劳动安全有关规定及《计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国气象局《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自觉强化质量意识,对所检测的全部防雷装置提供相同的技术和质量服务。
2、本公司实行对所有防雷装置检测、监督检验和质量评价工作,都以检测数据为依据,不受任何外部因素干扰。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能力范围内从事检测活动,保证出示的检测数据的公正性、准确性,各级技术负责人及检测人员对检测数据和结果负责。
3、严格执行《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23等有关防雷检测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防雷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
4、对受检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严格归档管理,对客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外传或不用于私人技术咨询及开发。
5、不伪造资质证书及标志;不使用已失效、撤销或注销的资质证书及标志。
6、检测人员不得在受检测单位兼任与受检测项目有关的职务或进行有碍于公正性的活动,要秉公办事,不得以权谋私,如违反者,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为履行公正性声明,特制定如下措施:
1、检测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
2、检测人员不得参与有损于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3、不阻拦受检客户与检测有关的申诉;
4、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对受检样品/设施进行公开评价;
5、对所有客户坚持公开、自愿、平等、无歧视性的服务方针;
6、检测人员有权抵制一切背离质量方针的行政干预和压力;
7、公司承诺出具的检测报告均应有检测、审核、批准的三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