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防雷工程施工时,如何进行质量管理?
一、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1、防雷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判断评定考核制度。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逐项
检查并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 施工人员、资质和计量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中的各工种技工、技术人员均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并应持证上岗。
(2)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3) 在安装和调试中使用的各种计量器具,应经法定计量认证机构检定合格,并应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使用。
二、施工质量控制要求
1、 防雷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并应在确认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后再在施工中应用。对依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的新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供应商尚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对进口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供应商尚应提供商检(或国内检测机构)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检验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当对防雷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存在异议时,应由法定检测机构的试验室进行抽样检测,并应出具检测报告。
主要防雷装置的材料、规格和试验要求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和附录C的规定。
2、各工序应按本规范规定的工序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形成记录,应包括隐蔽工程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除设计要求外,兼做引下线的承力钢结构构件、混凝土梁、柱内钢筋与钢筋的连接,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或螺丝扣的机械连接,严禁热加工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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